| |
台南市各地政事務所源自日據時期「台南地方法院登記所」,光復後成立「土地整理處」受理土地權利申報,爾後各項地政業務移撥予各縣市政府接管,台南市由地政科地籍股承辦,1949年間成立「台南市地政事務所」,迄1983年6月1日分設「安南地政事務所」,原名稱「台南市地政事務所」乃更名為「台南市台南地政事務所」,1995年7月1日復分設「東南地政事務所」。
本所現址為台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;主要職掌係承台南市長之命,受市政府地政局長之指揮監督,辦理本市北區、中西區及安平區三個行政區之地政業務,共計111地段,至民國95年12月土地共計117,676筆,面積共27,354,171.07平方公尺,建物共計107,174棟,總面積共計18,877,097.91平方公尺。 |